在德国,技术发明可以通过申请发明专利(Patent)得到保护。(“Patent”或“专利”在德国仅指“发明专利”,而不包括“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
申请人可以向德国专利商标局直接递交申请。要求优先权的情况下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需要在递交中国在先申请的12个月之内向德国专利商标局递交申请。
另外,通过PCT(“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即《专利合作条约》的英文缩写)途径进入德国也很常见。PCT申请进入德国的期限为自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
Q:什么情况下可以异议?
答:在德国发明专利授权公告九个月之内(异议期限),任何人(“违法获得”时仅受侵犯人)都可以向德国专利商标局提起异议程序。异议需要书面提出,并附上理由。支持异议的事实应被详细说明。该说明如果没有包含在异议书中的话,则应该在异议期限内补交。
异议只能基于如下撤销理由:
发明专利的主题属于被排除授权的发明主题,或缺乏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发明专利没有清楚、完全地披露发明,以至技术人员无法实施发明专利的实质内容来源于其他人且没有得到该他人允许(“违法获得”)发明专利的主题超出原始提交的申请文件的范围;当专利基于分案申请或“违法获得”情况下受侵犯人重新提交的专利申请时,专利的主题超出在先申请原始提交文件的范围撤销理由只涉及发明专利的一部分时,则发明专利在进行相应限缩后被维持有效。被撤销后,发明专利及专利申请的效力被视为自始即不存在。部分撤销时,也相应地适用该规定。
Q:发明专利在德国申请时间怎么计算?
答:从申请日起计算。例如:专利的申请日是2020年3月1日,则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最后一天为第一年度,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最后一天为第二年度。年费的缴纳,应当在次年的年度截止日之前缴纳。
Q:德国专利的申请及审查
答:(1)发明专利:实质审查
(2)实用新型专利:只进行格式审查,一般6-8个月获准注册。
(3)外观设计:采用登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