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工业产权局(KIPO)是韩国贸易、工业及能源部的一个下设机构,主要负责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半导体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和反不正当竞争等工业产权项目的保护。韩国为《世界贸易组织》、《巴黎公约》、《专利合作条约》、《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的成员国。
韩国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从授权登记之日开始到从申请日起20年之日为止,对于发明专利申请适用在先申请原则、早期公开延迟和授权后异议制度。关于农药或医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延长保护,最多延长5年。发明专利采用实质审查制度,自申请日起5年内向韩国政府请求实质审查,请求实审之日起25个月内审查。
Q:什么是专利先申请原则?
答: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Q:什么是优先权?
答:优先权是指,当技术材料不完整时,可以先将这份不完整的技术资料提交的专利局获得申请日,在12个月内将技术资料补充完整后再提交到专利局,以此避免申请人将设计思路转化成具体技术方案这段时间内,其它人申请同样或类似的技术方案对申请人会产生不予授权的情况。 Q:韩国发明专利实行的是什么审查制度?
答:实质审查授权制度,只有在申请日起 5年内提出审查请求时,发明专利才被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