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专利包括发明(称作特许)、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日本实用新型专是指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技术特征改进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无实质审查,一般申请日后6个月可授权,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10年。如果同为产品技术,则申请人可以选择申请发明专利还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日本发明专利审查和中国发明专利审查类似,同样采用先申请原则;早期公开原则和请求审查原则。专利申请案于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8个月后公开。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3年内需请求实质审查。
日本实用新型专利审查同样和中国新型专利审查类似,采用登记制度,无须实质审查即可获得专利权,5-7个月内准予注册,即可获得专利证书。
Q:日本实用新型权利不可授予的情况有哪些?
答:《实用新案法》第3条第1款规定,实用新型权利不可授予如下申请:一、实用新型登记申请之前在日本国内或者外国已公知的实用新型;二、实用新型登记申请之前在日本国内或者外国已被公开实施的实用新型;三、实用新型登记申请前在日本国内或者外国所发行的刊物上已有记载的实用新型或者公众通过电信线路可获知的实用新型。日本实用新型的新颖性要求为绝对新颖性。
Q:日本实用新型可以转化为发明吗?
答:在日本实用新型可以转化为发明,日本专利法第46条规定,实行以登记实用新型为基础的发明专利申请制度,即可在实用新型登记后以实用新型为基础提交发明专利申请,该发明专利申请以实用新型申请时间为申请日。
Q:日本专利申请有哪些途径?
答:申请日本实用新型专利目前来讲,主要有三种途径,依次是pct(专利合作条约)、巴黎公约,还有就是单一向日本特许厅申请,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注意一些因素,如注册文献、准备工作、注册周期、注册过程和注册成功后的处方等。日本对专利实行先申请制、申请公开制和实审请求制,在日本申请专利,必须经过专利局的技术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