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于1965年加入《巴黎公约》,1980年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95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01年加入《专利合作条约》(PCT)。菲律宾专利申请由菲律宾知识产权局负责(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of the Philippines,IPOPHL),菲律宾专利保护类型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其中,发明专利与我国相同,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20年;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为自申请之日起7年,不续展;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为自申请之日起5年,可续展2次(每次5年)。
Q:我国申请人向菲律宾提出发明专利申请有哪些途径?
答:共有三种途径:
1. PCT途径
申请人提交一份PCT国际申请,在国际申请日(有优先权的自最早优先权日起)起30个月向菲律宾专利局办理进入国家阶段手续,在申请人缴纳迟延进入国家阶段的附加费用时可以延长到31个月。
2. 巴黎公约途径
申请人在中国首次申请12月内要求优先权向菲律宾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
3. 直接向菲律宾专利局申请
申请人直接向菲律宾知识产权局递交申请。
Q:菲律宾专利申请的审查制度有哪些?
答:1. 发明专利
菲律宾是目前世界上唯一对专利授权采用先发明制的国家,该国发明专利的授予与我国差别较大。菲律宾发明专利首先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后于申请日起18个月后早期公开。早期公开后六个月内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要求。
2. 实用新型
菲律宾实用新型专利与我国申请制度相似,无需进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即可获得授权。
3. 外观设计
菲律宾外观设计专利只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后,即登记注册。
Q:能保证百分百申请成功吗?
答:不同类型的专利具有不同的审查程序,由此决定了风险也不同。
而发明专利,由于其需要进行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且会考虑世界范围内的专利文献及申请数据,因此我们是无法对成功申请作出保证的。但您可以委托我们对您的发明专利进行检索,我们在检索后可以向您提示申请风险并帮您预测成功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