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专利事务主管机关是加拿大知识产权局(CIPO)。其专利保护的类型为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加拿大是巴黎公约、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的签署国,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布达佩斯条约和专利合作条约(PCT)的签署国。
加拿大设计专利实行实质审查制度。
加拿大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为注册之日起 10 年,注册后第 5 年期满前需缴纳续展费续展保护,有 6 个月的宽限期。
Q:加拿大外观设计专利客体:
物品的视觉形状、构造、装饰、图案等及其组合。
不能注册:制作或构造方法、理念、想法、制造材料、功能、颜色。
Q:加拿大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条件:
(1)独创性,申请注册的外观设计不得与注册外观设计相同或基本相同;(2)新颖性,不属于现有设计,但申请日前 12 个月内公开的不丧失新颖性。
Q:申请人是否小实体?
答:根据加拿大目前的制度规定,大学以及员工数量不超过50人的企业都属于“小实体”范畴。小实体申请专利时官费可以减免50%。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上小实体资格并提交一份“小实体声明”才可获得官费减免。小实体声明由申请人或委托的代理机构签字提交;可以在新申请时同时递交,也可后交。
申请人是否属于小实体,取决于提交申请时的企业状态,例如提交申请时公司只有10人,几年后公司发展至100人,该申请仍可享受官费减免。但若申请/专利转让给大实体,则不能享有官费减免。官方不审核企业状态,但如果不是小实体而按小实体标准缴纳官费,一旦发现该专利申请或专利将被无效。
需注意,美国的小实体(不超过500人)标准与加拿大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