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是《世界贸易组织》、《巴黎公约》、《专利合作条约》、《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的成员国。韩国的外观设计采用单独立法,最早创建于1961年。在至今50余年的历程中,为了适应国内高速发展的设计水平、满足申请人的多样化需求,韩国的外观设计相关法规历经多次修改,逐渐形成了本国特色。
韩国按照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类型采用实质审查和无审查两种模式,二者专利权效力相同。
韩国外观设计专利于授权登记日起生效,截止于授权登记之日起15年。
Q:韩国专利有哪几种类型?
答:韩国专利制度与中国专利制度类似,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韩国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从授权登记之日开始到“从申请日起20年之日”为止。关于农药或医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延长保护,最多延长5年。发明专利采用实质审查制度,自申请日起5年内向韩国政府请求实质审查,请求实审之日起25个月内审查。
Q:韩国外观设计专利无审查申请的对象物品有哪些?
答:-B1(衣物);
-C1(床单、地板席子、帷幕);
-F3(办公用纸、印刷品);
-F4(包装纸、包装容器);
-M1(纺织物等)。
Q:韩国外观专利申请途径
答:一、巴黎公约途径:
在中国申请后,于在先专利申请日(即优先权日)起 12个月届满前向韩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可以享受优先权的待遇,需要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
二、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申请)途径:
PCT专利申请是《专利合作条约》的英文缩写,是有关专利申请的国际条约。根据PCT专利申请的规定,申请人可以通过PCT途径递交国际申请,指定向全球几乎所有国家申请专利,即在中国在先申请的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向中国专利局提出PCT国际申请,在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向KIPO局提出进入申请。
Q:韩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注意事项
答:1. 申请优先权。韩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优先权,专利申请人可以根据多变或者是双边协议,或者是《巴黎公约》要求专利优先权。申请优先权需要韩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交半年内,提交韩国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申请。
2. 韩国外观设计专利附图。韩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附图要实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对外观设计以及创作的要点有具体详细的说明,如果韩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保护的是多项专利,专利申请人还需要提供韩国外观设计专利的顺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