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包括发明、外观设计和植物新品种三种类型。美国遵循先发明原则(所谓先发明原则是指同样的发明创造的专利权授予最先作出发明的人)且采用小规模实体制度。
美国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保护范围涉及组合物或者使用该组合物的方法的专利,其有效期可以延长,最多可以延长5 年。
美国外观设计专利:自授权日起15年,且不收取年费。公开后于半年内仍可提出专利申请(这是美国专利新颖性判断上和中国专利的一个重大差别)。
植物新品种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
美国的发明专利采取实质审查制。
Q:美国专利申请途径有几种?
答:向美国申请专利有三种途径:1.直接向美国申请专利(需要在中国专利局预先做保密审查,保密审查通过后,即可直接向美国申请专利);2.通过巴黎公约向美国申请专利(优先权只有12个月);3.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向美国申请专利(优先权可以达到30个月)。
Q:美国是否有实用新型,美国有哪些类型的申请,相互之间有什么不同?
答:美国没有实用新型,在美国专利类型包括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植物专利。
发明专利:有功能的发明才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可申请的发明包括:程序(Process)、机械(Machine)、产品(ArticleofManufacture)、组成(CompositionofMatter)。其中,程序可为方法(Method)或上述发明的新使用方法(NewUse)。保护期自申请日起20年。
外观设计专利:必须为外观上的设计才可以申请新式样专利外观专利保护的范围主要限定在专利中所绘示出的物品外观部分。由于对手很容易经由改变设计而回避新式样专利,因此,相较于发明专利,外观专利的保护范围显得较狭窄。保护期自授权日起15年。
植物专利:通过植物专利保护无性繁殖的新品种,但不包括块根、块茎植物。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20年。
Q:在美国是不是提交了专利申请就有享有保护权了?
答:在美国,并不是提交申请就享有保护权,提交专利申请后公布享有临时保护权,只有当专利通过审查授权后才享有保护权。
Q:美国专利可否申请加快审查?
答: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