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外观设计专利(Industrial Design)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Q:申请专利注意事项
1、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2、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
Q:专利申请有哪些条件:
(1)如果希望使用法律途径保护你的设计,你必须要对你的设计进行保密。一项设计被认证并具有法律强制力需要具有“新颖性”和“独特性”。
(2)新颖性和独特性要求申请注册前该项设计不得在世界任何地方进行公开发表或者在申请国范围内进行公开使用。
(3)新颖性是指该项设计不得与世界上任何其他设计相类似。这包括全世界范围内发表的。
(4)任何事物或者在申请国范围内公开使用的事物。
(5)独特性是指该项设计的整体外观不得与任何现有的事物相类似。
Q:谁可以申请专利?
1)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
2)发明人的所在单位。
3)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
4)专利申请权的合法受让人。
Q:授予发明创造专利权的需具备哪些条件?
1、授予发明和使用新型专利权应当具备新颖性、使用性和创造性。
1)新颖性,指的是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属现已有的技术,并且也没有其他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于申请日之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创造性,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2、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同样应不属于现已有的设计,也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就相同的外观设计在该申请之日前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之后公布的专利文件中。
Q:专利申请如果被驳回,该怎么办?
根据专利法中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对驳回复审的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的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若依旧对复审决定不服,可以收到复审决定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
Q:专利权何时会终止?
1)专利权保护期限满后自然终止。
2)因未按规定及时缴纳年费或专利人书面声明主动放弃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