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知识产权有什么特点和作用

2022-10-19 393

1、无形性

常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产业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效果或是常识产品,是一种无形产业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效果。它与房子、轿车等有形产业相同,都受到国家法令的维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子、轿车等有形产业。


2、专有性

即独占性或垄断性;除权力人赞同或法令规则外,权力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力。这表明权力人独占或垄断的专有权力受严格维护,不受别人侵犯。只有经过“强制答应”,“征用”等法令程序,才能改变权力人的专有权。常识产权的客体是人的智力效果,既不是人身或品格,也不是外界的有体物或无体物,所以既不能归于品格权也不归于产业权。另一方面,常识产权是一个完整的权力,只是作为权力内容的利益兼具经济性与非经济性,因而也不能把常识产权说成是两类权力的结合。例如说作品权是作品人身权(或作品品格权、或精神权力)与作品产业权的结合,是不对的。常识产权是一种内容较为杂乱(多种权能),具经济的和非经济的两方面性质的权力。因而,常识产权应该与品格权、产业权并立而自成一类。


中山知识产权

3、地域性

即只在所确认和维护的地域内;即除签有公约或双方互惠协定外,经一国法令所维护的某项权力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令效力。所以常识产权既具有地域性。


4、时间性

即只在规则期限维护。即法令对各项权力的维护,都规则时效,各国法令对维护期限的长短或许共同,也或许不相同 。


文章源自:www.smartnew.vip  中山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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